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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定金欠拖不还 面对拘留当场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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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明明  来源: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阅读:

近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当事人双方均向执行法官表达了谢意。

据悉,马某和刘某签订了一份《转让房屋合同》。在合同签订以后,马某立即支付了定金5万元。由于实际交房时间将明显晚于协议交房时间,马某提出解除合同。经多次协商,马刘二人达成口头协议,约定合同解除,刘某应限期返还定金。谁料,自那以后,刘某以资金紧张为由,一直未退还定金。马某只得向岳麓区法院起诉。

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作出判决,责令刘某于判决生效后5日内履行返还定金义务,逾期将产生利息。五天转瞬即逝,因刘某仍然无动于衷,马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查,刘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接到执行法官来电,刘某也消极应对,声称自己没钱。之后,执行法官将刘某传唤至法院。刘某的家属随后赶到。起初,刘某及其家属的态度并未放缓。对此,执行法官严厉警告刘某,如依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将会被司法拘留。

刘某及其家属此刻才真正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表示想与马某再谈谈。夜幕深深,经过七八个小时的协商,刘某终于与马某达成执行和解,并现场筹齐钱款交付给了马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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