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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人大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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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伍洁 谢光宝 实习生 颜彦  来源:邵阳日报  阅读:

 

    7月22日至8月4日,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晓红带队的执法检查组,深入到大祥区、双清区、北塔区和新邵、邵东、隆回、邵阳四县及市发改委、环保局、水利局、公用事业局等13个单位,对《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重点检查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和污染防治情况,先后到各水源保护区进行了实地察看,抽查了16家造纸企业的整治情况,视察了资水河段两岸排污情况、自来水厂取水点和市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听取了市发改委等6个单位和县区人大、政府关于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工作情况汇报。
  检查组认为,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努力贯彻执行《水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我市水环境状况有所改善,水质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保障了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目前,我市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城区饮用水源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检查组同时指出,我市在水源保护区上游采砂洗砂、城镇水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严重不足、晒谷滩电站蓄水发电导致资水水质变差等三类问题比较突出,要求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区结合实际推进水污染防治和水源保护。检查组要求加大对《水污染防治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水环境保护意识;要按照法律规定,规范企业的排污行为,特别是要抓好造纸企业的整治工作,实现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要加大环保的投入,加快我市排污管网和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要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切实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要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提高水环境执法权威。

                                          编辑:邵阳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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