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制资讯 >> 文章正文
法律界人士畅谈改革开放刑事法治变迁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新华网  阅读:

 

题:三十载磨砺正义之剑——法律界人士畅谈改革开放刑事法治变迁

    新华网北京11月17日电(记者杨维汉)从单一“严打”到“宽严相济”;从严惩犯罪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举;刑事法治学术研究从薄弱、单一到多元化协调发展……改革开放的30年,是中国刑事法治巨变的30年。

    大法官、大检察官、行政官员、专家学者等法律界人士200多人日前共聚北京,在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司法部研究室和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共同主办的“改革开放30年刑事法治发展高层论坛”上,畅谈中国改革开放30年刑事法治的辉煌变迁。

大法官沈德咏:30年社会稳定,刑事审判“功不可没”

    “人民法院30年依法审理各类刑事案件1390万多件”,是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论坛上着重强调的数字。

    “坚持依法惩治各种刑事犯罪,努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人民法院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的着力点。“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是人民法院刑事审判追求的目标。

    “各级人民法院在贯彻‘严打’方针过程中,努力探索建立确保‘严打’斗争效果的长效机制。”沈德咏说,同时,人民法院还努力把“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的政策要求落实到各类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当中,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2007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收回了下放20多年的死刑案件核准权。沈德咏指出,30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十分注重发挥刑事审判的人权保障职能,努力做到保护普遍人权与特定人权的有机统一,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同时注重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努力加强对被害人权益的保障。

    近年来,为了更好地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提出推进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及其亲属提供适当的经济资助。

大检察官张耕:打击犯罪、法律监督并举,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

    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的30周年。1978年,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通过的宪法中,规定了重新设置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张耕回顾了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的重大使命:

    ——“人民检察院承担着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对刑事公诉、刑罚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职能。”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加治理商业贿赂,依法介入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30年来,检察机关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围绕党和国家大局开展工作。”

    ——“有罪追究、无罪保护、严格依法、客观公正”,是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所秉承的原则。经济犯罪立案监督、集中清理超期羁押、以纠正刑讯逼供为重点的侦查监督……各种专项法律监督,有利地维护和促进了司法公正。

    张耕指出,全国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惩治各类犯罪活动;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积极查办职务犯罪;不断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民主权利,为保障改革开放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公安部法制局局长柯良栋:“执法为民思想根植在公安民警心中”

    打击犯罪是公安机关的主业,是公安机关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柯良栋在论坛上坦言,“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间,刑事侦查法治建设进展缓慢,对人权保障重视不够。”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公安机关逐步树立正确的执法思想,并提出了“执法为民是公安机关执法思想的核心”。在柯良栋眼中,“改革开放30年,也是执法为民思想不断在广大公安民警心中根植的过程。”

    “30年来,公安机关执法为民思想逐步树立,执法能力日益增强,公安刑事侦查工作逐步走向程序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当前,公安刑事侦查更加注重积极探索和谐、轻缓、人性化执法的办案思路与模式。”柯良栋说。

    “滥用继续盘问等强制措施现象明显减少,刑讯逼供案件数量明显下降,超期羁押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柯良栋列举的数字显示,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率由2002年的82.9%上升至2006年的88.2%,并在2007年首次超过九成。

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监狱刑罚执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

    监狱刑罚执行制度是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国家依法行使刑罚权的重要一环,刑罚执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刑罚功能的发挥,直接影响到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构建。

    1983年,司法部成为监狱工作的主管部门。“改革开放初期,针对当时在押罪犯构成的变化,国家实行‘教育、挽救、改造’的方针,确定了监狱工作的方向和任务。”张苏军说,多年来,我国罪犯改好率一直在90%以上,最大限度地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

    张苏军说,从坚持依法、严格、科学、文明和规范化管理监狱到创建现代文明监狱,从利用社会力量参与罪犯改造工作到对罪犯实行心理矫治,从推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到把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30年来,监狱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成功地将罪犯改造成为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的守法公民。

刑法专家高铭暄、刑诉法专家陈光中:刑事法治学术研究欣欣向荣

    改革开放思想解放过程中,刑事法治学术研究也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

    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会名誉会长陈光中说:“改革开放伊始,刑事诉讼法学教学科研力量薄弱、单一,多数研究人员是文革后归队的中老年刑事诉讼法学工作者。30年过去了,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队伍‘老中青结合,理论与实务部门结合’的特征显著。”

    “30年来,刑事诉讼法学专著逐年递增,从过去每年只出版几部、十几部,发展到现在的每年出版几十部。2005年至2007年,每年的刑诉法专著数量都在90部以上。”陈光中用一组专著和论文的统计数字说明了刑事法治学术研究的发展历程。

    《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40种有代表性的学术期刊中,1978年至1988年刊载刑事诉讼法学论文近900篇,1999年至2008年刊载数量超过4100篇。

    刑事立法成为刑事法治思想解放最直接的体现。中国法学会刑法学会名誉会长高铭暄介绍,我国1979年刑法典的颁布,不仅确立了我国刑法立法演进的框架,为以后我国刑法的进一步发展完善奠定了基础,成为刑法学研究的里程碑。

    1988年,国家立法机关决定对刑法进行全面修订,直到1997年刑法典的颁布。这个过程中,学者们从具体犯罪的概念、犯罪构成特征、罪与非罪的区分等方面阐释刑法立法含义和精神。无疑,这些研究对于正确理解相关刑法立法和促进刑事司法,都起到了积极的引导和促进作用。

    “以1997年刑法典的颁布为标志,这个阶段一直发展到今天。我国刑法学界正在进一步深化刑法基本理论研究,并且开拓新的研究领域。”高铭暄说,30年的发展中,刑事法治学术研究在深入挖掘、理性分析中国传统的基础上,通过合理借鉴吸收国外先进刑法理论,基本完成了建构刑法学体系、深化刑法学研究层次、协调发展多元刑法学研究方法的使命。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为被纠集参与者的无罪辩..
·最高院民诉意见
·湖南省2009-2010年度道..
·购销合同样本
·邵阳市司法局 邵阳市律..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
·2011-2012年度湖南省道..
·女方未婚怀孕男方要其引..
·长沙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
·最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