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制资讯 >> 文章正文
邵阳市司法局局长赵河澄在全市律师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培训班上的讲话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http://www.sylsw.cn  阅读:

 

同志们:

这次全市律师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培训班内容丰富,大家听取了专题辅导报告,观看了有关电教片,进行了经验交流,四名参训同志结合工作实际和学习体会作了发言,讲得各有侧重、具有特色,都很好。下面,我就律师队伍如何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三点要求。

一、要在深化思想认识上下功夫

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明确新时期社会主义律师工作的目标,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举措。全市律师管理工作者和广大律师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搞好“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围绕十七大确立的主题和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战略部署,继续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要坚持把学习贯彻始终,切实抓好律师队伍教育培训。按照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关于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抓好集中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要通过对党的十七大精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法委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的系统学习,使广大律师对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职能定位的本质内涵和基本要求,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对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对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法律服务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辩证关系,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要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律师队伍开展的“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学习贯彻新《律师法》相结合,与加强律师队伍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律师的社会公信力。要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情况列入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内容,切实负起责任,科学制定方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力戒形式主义,重实践,重效果,防止和克服走过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要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

1979年我国恢复律师制度以来,广大律师牢记律师职业使命,按照“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要求,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近年来,我市律师按照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部署,积极参与政府宏观决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经济环境、矛盾纠纷化解、涉法信访调处、新农村建设和社区法律服务等工作,在不同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律师工作越来越受人们关注,律师职业越来越受人们尊重。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律师队伍也逐渐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律师执业过程中呈现出“三重三轻”的倾向。一是重维权,轻维稳。一些律师片面强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如果诉求一时难以得到维护,就不顾社会稳定大局,教唆当事人无理缠诉、上访,甚至作假证,炒作舆论,误导公众,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二是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一些律师受经济利益驱动,以收费多少为取舍。钱少了,理再大的案子也不办,不讲职业道德。有的律师对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轻描淡写,敷衍了事。有的规避管理和监督,只收钱,不办事,或者办事不到位,不能尽职尽责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重庭外跑关系,轻业务素质提高。一些律师平时不注重学习业务,承办案件后就只想着怎么拉拢法官和检察官。个别律师为了打赢官司,不是尽心尽力收集有力证据,而是想方设法与司法人员建立“利益共同体”,充当当事人与司法人员的“掮客”,介绍贿赂或直接行贿,办“关系案”、“金钱案”。律师队伍中这些问题和倾向的存在,有悖于律师职业使命,严重损害了律师队伍的整体形象。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就是要引导广大律师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认真检查在律师事务所管理、律师执业中存在的问题。充分认识加强律师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职业技能教育的极端重要性,通过开展行风评议、问卷调查、教育培训、以案析理等方式,加强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自觉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在执业过程中正确处理好“维权”与“维稳”、讲“法律”与“讲政治”的辩证关系。努力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三统一,切实提高律师的社会公信力,树立律师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要在推动工作创新上下功夫

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贯穿全市律师管理工作的一条主线。各县市区司法局和律师事务所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不断探索律师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途径、新办法,争取在加强实践、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推动工作上取得实效。当前,律师工作要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寻求突破。

一是要努力为促进科学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工作要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拓展服务领域,完善服务方式,增强服务效能。通过担任政府、企业法律顾问,主动介入政府的宏观决策、依法行政,企业改制、资产重组、下岗职工再就业等各个领域,为推动全市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合理布局,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金融体制改革,积极为国家、地方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加快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等提供法律服务。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经济建设的部署,进一步拓展律师的法律服务领域,搭建经济法律服务平台,为开发建设、产业布局调整、招商引资、改善投资环境、完善投资政策提供法律服务。

二是要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要发挥广大律师熟知法律、准确运用法律的工作优势,预防和化解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要帮助群众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预防民间纠纷的发生;要整合司法行政职能,加强协作,组织律师参与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特别是要妥善处理好重大疑难纠纷和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纠纷,努力防止因纠纷化解不力导致刑事案件和其他恶性案件的发生,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三是要积极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组织律师积极参与涉法信访处理工作,预防和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各县市区司法局要与当地信访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律师参与接待信访工作机制,建立律师在信访办值日接待制度,促进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规范化。律师要运用法律手段参与接待信访工作,为上访群众提供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有针对性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引导群众依法信访、依法解决问题。要切实加强对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律师辩护和代理工作的指导,确保案件代理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是要努力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各县市区司法局和律师事务所要在抓好律师事务所与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结对法律服务的基础上,组织律师会同有关部门成立涉农法律顾问团。为乡镇主要领导配备法律顾问,以涉农法律顾问团为载体,全面参与新农村建设;组建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乡镇、村、组、农户开展法制宣传,举办法制讲座,向农民赠送法律书籍,编印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制宣传手册和参与“三下乡”活动,为农民提供法律服务;在大型建筑工地、职业介绍所、农民工住地等农民工聚集地建立农民工法律服务站,开展义务法律咨询宣传活动,为农民工解答法律问题,减免服务收费,增强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同志们,法律知识学无止境,法治理念博大精深,律师工作任重道远。希望全市律师工作者和广大律师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引,以“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务实进取,奋发有为,不断开创我市律师工作和律师事业新局面!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为被纠集参与者的无罪辩..
·最高院民诉意见
·湖南省2009-2010年度道..
·购销合同样本
·邵阳市司法局 邵阳市律..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
·2011-2012年度湖南省道..
·女方未婚怀孕男方要其引..
·长沙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
·最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