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2018年5月的一天,家住芷江某村的彭某把羊放在自家田里喂食,随后彭某便回家了。不久,羊跑到了邻居杨某的菜园里偷吃了菜,杨某发现后将羊牵出菜园并拴在路边。这时,同村男子王某路过此处,因羊跑到路的另一侧,拴羊的绳子被拉直阻挡了王某回家的路,王某便上前拉羊,谁知羊突然猛跑,拉着绳子的王某因失去重心被拽倒,王某受伤并住院治疗。出院后王某找到了彭某和杨某索要赔偿,但遭到了他们拒绝,于是便将彭某和杨某一并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
庭审中,被告彭某认为是杨某未经彭某的同意私自把羊移动并拴在路边,才造成王某被绊倒受伤的。被告王某则称,因彭某的羊吃了自家的菜,所以才会将羊牵至路边,自己并没有什么不对。因案件属于简单的邻里纠纷,涉及标的较小,法官决定对本案进行调解结案,在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耐心调解下,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法官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因此,法官提醒,群众对自己饲养的动物要进行有效看管,以免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