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7年6月16日上午,平江县某镇某村狮形山,该镇文明创建执法大队帮助70岁老人钟某拆除了自己的“活人墓”。“活人墓”,是指人还未过世,就提前为自己修好坟墓,人死后可以直接将棺材放入预先留好的墓穴,再封起来,这是当地祖辈流传下来的风俗。“死人与活人争地”现象近年在该村乃至该镇呈愈演愈烈之势,有人30多岁便在为自己准备“活人墓”,有的在村道旁,影响交通往来;有的在学校旁,学校无法修建田径场;甚至在经过该镇的通平高速公路(湖北通城至湖南平江)两旁,出现了一道触目惊心的“活人墓景观”。
【调查与处理】
一座“活人墓”,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旧风陋习”苦了百姓,坏了风气,还会扯脱贫后腿。岳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忠雄2017年多次到某镇调研,他指出要严治“大操大办和乱埋乱葬”,树立厚养薄葬的文明新风,避免资源浪费,为老百姓节省开支。
“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不办”!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治陋习、树新风”宣传,某镇不管是党员干部,还是普通百姓,都大力拥护市委书记的指示,决定向陋习宣战,让新风劲吹,留住绿水青山。钟某作为老党员第一个带头拆了自己的墓。
【法律分析】
平江县某镇通过开展“治陋习、树新风”宣传,整治乱埋乱葬现象,认真贯彻落实了《殡葬管理条例》第一、二条中关于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等相关规定。
【典型意义】
1、积极宣传了殡葬改革。
2、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受到了群众的坚决拥护。
3、通过总结平江经验,岳阳市委、市政府先后印发《岳阳市在农村开展“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岳办〔2017〕27号)和《关于推进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岳办发〔2017〕9号),有力地推动了岳阳市殡葬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