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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第四(女子)看守所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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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市第四(女子)看守所邮编410131。
       刑事案件的办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仅仅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最长羁押的时间可以达到九十七天。关于在侦查阶段到底要不要请律师的问题,估计很多当事人家属都很困惑,因为听身边的人或者“有点懂”法律的人说,这个时候没必要请律师,因为案子还在调查阶段,请律师也没什么用;更有甚者说还是等判下来之后再说吧,不服再请律师。既然“行家”都这么说,当事人家属就只有等了,但是等的时候心里又没底,干着急见不到当事人,也不了解里面的处境以及案件的详细情况。做为一名专业律师,下面我就来说一下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做的事情。
      首先,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这也是当事人家属最为看重的一个权利。很多家属委托律师之后,最急切的就是让律师会见到关在看守所里面的犯罪嫌疑人,了解其在里面的情况,是否受苦,情绪如何等。而实际上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除了做以上工作外,更多的是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如果案件情况有模糊或相反的情况,可让当事人详细陈述,以便律师可在外寻找对其有利的证据。否则等到公安机关一定案,那么以后想要更改可能会非常困难。另外,辩护律师还可告知当事人享有的各项权利,如核实笔录以后再签字的权利,以及在监室里如何自我保护的办法等。
      这些在律师看来很简单的问题,有时候对犯罪嫌疑人的量刑却起到无法预计的作用。
      其次,办理取保候审。
      在国内,对于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来说,羁押是原则,取保候审是例外。因此很多当事人家属特别渴望的能够享受到这个例外。关于办理取保候审的情形,刑事诉讼法中有如下规定: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和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虽然实践中取保候审有很大困难,但是只要掌握一定的技巧,对于一些犯罪情节较轻,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由律师来操作取保候审还是有很大成功率的。
      第三、和办案机关沟通。
      很多情况下,办案机关都不愿意直接和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沟通,对于一些重刑犯,如果实话实说,家属会有太大的反应,所以很多时候办案人员会敷衍家属几句,以让他们宽心。而辩护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之前或之后都可以向办案机关去了解情况,并将所了解到的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证据或线索与办案机关沟通。一般办案机关都还是比较尊重律师的意见的。
      第四、代理申诉控告。
      对于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侵害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情形,辩护律师可以为其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受侵害可能来自于人身,也可能来自于财产。对于人身受到伤害的,辩护律师可及时的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控告,对于财产方面,如果犯罪嫌疑人签署授权委托书。辩护律师可代为领取其被扣押在办案机关的财物。
      第五、提交辩护意见。
      辩护律师在了解到案件的基本情况之后,可将自己的法律意见书写成书面材料提交给办案机关,就像在审查起诉阶段提交辩护意见,审判阶段提交辩护词一样,这些书面材料还是很有必要的。当然除了这些材料,还可以提交申诉控告材料,取保候审申请书,调查取证申请书等。这些书面材料一方面是记录律师辩护过程的一个记录,另一方面,放到卷宗中,日后也会成为案件审查的依据。
      以上五个方面,是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做的最重要的工作,当然还有其他一些,在此不在赘述。希望大家可以端正一个观念,刑事案件,律师越早介入越好,否则等判决下来后悔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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